《因果命程定論》卷上 觀音菩薩著
欽差金闕諸葛上相 降
詩曰: 天命長頒一道場。恩庥廣澤在鸞堂。
闡明因果醒迷意。定論堪能轉禍殃。
聖示:吾今夜賚詔頒敕,是為著書 玉旨,玉詔開宣,神人俯伏!
欽 奉
玉皇大天尊玄靈高上帝 詔曰:
朕居凌霄,痌瘝萬眾,無時不以蒼生為念,際值末法,大開普渡之門,雖然五大正教暨各宗教賢土英才,無不盡心代天宣化,弘傳大道福音。然而,眾生積業無數輪迴業因,乃致苦海沈淪,雖有上根弘法、中根護法,但仍然無數眾生受盡報業所苦。非上天不仁,實乃造業有自牽引其果。爾堂懿敕恭領 母命廿餘年來著書不斷,並聘由觀世音菩薩為主著仙師,派命正鸞勇筆王生為主著正鸞,為期一年,題其顏曰《因果命程定論》。希爾神人用命,書成普化,再作論功行賞。
欽哉 勿忽 叩首謝恩
天運歲次己丑年三月廿三日
欽差無極麻仙姑 降
詩曰: 無極洪思降賜來。著書護法覺其災。
賢生黎庶同誠願。普化堪期志不灰。
聖示:吾今夜乃奉 母命,頒賜貴堂奉 玉旨著作新書《因果命程定論》之懿旨及其凡例。懿旨開宣,神人俯伏!
欽 奉
無極皇母大天尊 懿曰:
娘居理域無極天中,盼望靈兒返鄉,然則數歷混沌,回鄉面母者少。究真因原,乃係諸眾靈兒返牽纏因果輪迴報象,乃致苦海浮沉,靈慧日漸流失。今爾堂恭奉 玉旨開著新書《因果命程定論》,並由觀世音菩薩四度主著因果叢書,實為難得,且將為諸眾靈兒,再開返鄉光明捷徑。
,
娘心甚悅,乃准頒賜凡例如下:
凡在著書期間,舉凡諸眾靈兒有事業、運程、家庭、命關、災禍、劫厄,以迄修子考關,均可專案上呈。責由懿敕拱衡堂主席關卿全權處
理,並將通告三曹各司,盡予配合:有礙天律、不能周全,可准上呈懿前。
凡著書之間,助印是書者,難予比照前三部因果書所求,但本書增新例。
凡以因果受報,均屬有其年限,今准予助印是書而縮減,改變其年限,可以改變最短為二個月,則得化轉此事;需經冥司及人間神祗配合
者,將由懿命通告協助。
凡在著書期間,有所孝心求壽者,准予殊例通告 昊天盡速裁准,除非冥司發報已經註成
命絕,不在此列。凡著書期間求福消病劫者,准由爾堂主席關卿全權裁准,有干天律者,准予上呈懿前。
凡在著書期間,不論爾堂門下或各地善眾,有解說以助闡明因果迷惑者,未成,但積十件者,准賜一祿;有成者一件賜一祿。
以上凡例適用於是書翻印期間,用此殊恩,乃在勉爾諸眾賢兒集結大願力,共善共誠,裨利成就解開諸眾兒女受因果牽擾之苦。
懿哉 勿忽 叩首謝恩
天運歲次己丑年三月廿三日
南無寶生佛 降
為《因果命程定論》 作 序
因果者,種是因,得其果。然則,歷經輪迴,其果報現象,乃加上許多客觀因素,諸如環境、民情等等,卻又產生不同業報現象。
可喜可賀,貴堂四度奉旨著作因果理論寶書,且由 南海觀音菩薩主筆著造,在人間道場,有此殊勝緣機者,雖尚不知是否將無來者,但卻屬前無其例;此當為貴堂領命之殊勝,及神人用命有關。但其重要關鍵,應屬貴堂正鸞勇筆之堪受天命,有絕對之因素。
今大命再頒,書已將行著作,因果雖為人人可以朗朗上口,化其精闢理論之所在,雖佛門高僧,以迄修行有素之人,尚未必可以了然於胸,更遑論間述明確,啟迪諸眾根器有緣眾生。
故書之著,天人慰甚,欣喜於人間眾生有幸,將再沾沐菩薩慈悲。於書前,吾謹言以贊,並為勉眾生。是為序。
南無寶生佛 序於懿敕拱衡堂
天運歲次己丑年三月廿三日
大成至聖先師孔夫子 降
為《因果命程定論》 作 序
偉矣哉!鸞門奉旨著作寶書,再添佳話一樁。
因果雖是修行之人朗朗上口,然則知其意者已少;而澈其所以然者,更是少之又少。有其因緣,即是肇其前業,乃至結成其報,雖然三合闡多有著述論其來龍去脈,唯,因果所糾纏之報象,卻非三言兩語可以盡述其詳。
可喜貴道場荷蒙天眷, 觀音菩薩慈悲降賜揮鸞,藉砂盤木筆,字字句句加以闡述牽引串連「因」与「果」之現象。廿年間已有三部因果書問世;其壽世牖民,影響所及,由貴通道脈衍傳、善眾護法則可見。可以媲美此一洛陽紙貴之〔三都賦〕,使眾善因得寶書而能現近道場,進而開解因果報業;不只挽救有形生命,尚且及於無形慧命,功德無量也!
今再開著新書,當可為眾生深釋疑結,並可謂普化蒼黎再建新里程碑。際於書意初著,吾乃略抒感言以誌篇前,以与眾生共勉。是為序。
大成至聖先師 序於台疆懿敕拱衡堂
天運歲次己丑年四月一日
觀音菩薩 降
自 序
何蒙 昊天深眷畀命著書,此乃末法眾生之福音,福報深厚。貴道場已有三部因果書頒行普化,今日著造《因果命程定論》,將會有別於前三部之立論。
因果雖然廣泛於眾生之生命過程,但其主要架構仍不外「因」与「果」而已。是故,眾生在人生際遇中,任何起伏順逆,當然悉皆受制於前因,乃形成後果。
之前,書之立論側重於因果討報,而眾生產生身體報業之病象;今書將著重於人生運程種種現象之因果牽聯之癥結,以利眾生人生過程中可以因果解開而達到順境之運程。
書已將開著,荷蒙諸天聖佛賜序以光篇幅,吾不揣冒昧簡書前言以為眾生解說,是為序。
南無觀音菩薩 序於台疆懿敕拱衡堂
天運歲次己丑年四月一日
第一章 【命運与因果】
觀音菩薩說,所謂「命運」,佛、道不同解讀。佛家以眾生屈服於命運下,乃謂消極,並非應對人生積極与正確之方向。然而道家以宿命論,無為清淨,乃是超越命運之上。換言之,佛家有鼓勵眾生正面迎戰命運之起伏、曲折;而道家較有認命,以此謂之人皆有命,莫過強求。
吾以為,佛、道論斷悉皆正確。命者,我人之生息也,涵養生命過程,七情六欲以迄喜、怒、哀、樂等等心緒情緒之牽引變化。縱然萬般皆定數,半點不由人;但人之積極作為,卻可以從困境轉化而顯現解圍端倪。
道家不与人爭,並非消極,只是將此不爭提升為修養最高境界,畢竟凡人根器不如上聖賢者,因此在面對命運之波折,甚至噩運等等,不免有所尤怨;根器較佳者,猶能面對命運,奮力一搏。
我人以生俱來,番皆有其福善及舛惡,縱然一生落地即入乞家,而其食、住、睡、穿雖不如尋常人家,但亦屬維生所需,亦有最基本之福善所在。所以眾生悉皆銜蘊果報而來,因此人世間即是果報場。眾生應有此体認。
既然因果涵蘊其內,則未來之發展,當然因果即是最重要的關鍵。換言之,投入官富人家,必有其夙因之洪福;投入貧賤人家,必有夙因需償之業,因此「命運」之代名詞即「因果」。此亦「菩薩畏因,眾生畏果」之所自。
吾今著作本書,不似前三部眾生身體病象為主,反以人生運象為主軸,故開章明義,首先闡明「因果」与「命運」之關聯,以備後續述論中使閱讀者易明瞭,而有所得。
第二章 【運程之靈數】
觀音菩薩說,何謂「運程」?簡言之,即是我人一生之曲折順伏,諸般際遇,何謂「靈數」?簡言之,有人云及,並且相傳廣泛,如娶妻前、生子後運勢會較旺,有其事否?有之。亦有相傳,人在三十九歲,會有大災厄,是否有其事?有之。此即為靈數!然則,是否一定如此?答案未必。
所以,人之一生運程靈數,是有影響,但關鍵卻在因果運程之揚起------諸事順遂。主觀上必須有其各人因果業緣,在此際較無不善,所以較無干擾,亦即上述中較有喜事之際,增強其自身旺運之靈數。三者陽數,九者極陽之數,因此人在三十九歲多有運程低迷晦暝之象,因而牽引較多善因果業力,當是自然而然雪上加霜,較有不佳之運程。
不過,靈數之動力,除天生極陽之數,對於我人影響較大之外,其最主要動力,來自於因果所呈現善福或惡禍。換言之,此人若是帶厚澤福德,雖在靈數較不佳之際,仍可因有貴人助力逢凶化吉。易位而言,此人福澤不夠,縱然喜事旺運之際,卻有因果祟礙,導欲凶禍。唯,眾生對於人生運程以及靈數之認知,不該流於負面消極,吾將之專章闡述,是要眾生明瞭其互相牽引之動力關聯,使眾生知之而無懼,可以因無懼乃得積極破除轉換。
第三章 【福祿之分際】
觀音菩薩說,佛云「眾生悉皆平等,乃各具佛性」。此為眾生性靈之中含蘊佛種子,可以修證成就,故眾生平等。在因果之立論,眾生亦悉皆平等,种因得果,無人可免。然則,在人生過程之際,生命存續仰賴衣、食、住、行,舉凡消耗於維持生命所必須之能量,与各自与生俱來之福祿,息息相關。
所謂与生俱來,即乃眾生初入娘胎之際,即已在命程中帶來之福祿。所以,常有人云及此兒旺父蔭母,甚至會有助旺家運等等之語。又有人初生之際,排其命盤,謂之帶財庫,或者帶有厚福,諸此種種,意謂眾生悉皆在此人世間享有福報。
昊天至仁!縱然淪入畜道,或者投生乞門,自幼貧困,多受欺辱,然而,吃貪維持生命點點滴滴;水、火、空氣無不是眾生享受大自然之賜予,亦即生命之福報。但是,為何有人生來備受呵護、無微不至?甚至於嬰兒之時,已掌上明珠,予以最高之疼愛及物質之享受;
有人卻生來即苦難、貧困,不但親長無力疼愛,甚至成長過程備受白眼,可謂坎坷人生。其分際即在投生之際,所帶福祿深淺;而其分判即是各自累世因果、善福,或者惡禍之比重。淺而言之,有人累世間行善較少,惡行較多,然而罪又不至淪落畜道,或者判入阿鼻無間獄,所以在轉生人道之時,其善輕乃使帶福薄,故在出生娘胎而後,福祿又逐因享受而減少,故其人生乖舛多、順利少。
反之,夙世之間善行多,但又未足超証神道,故其持生之處,必然較為慈祥之親長、富裕之家庭,在人生過程中,則多善惡福、順利情境,縱然偶有惡業顯現,亦能得貴人善緣相助,逢凶化吉,甚至無災無難。綜此而論,世人當知:「菩薩畏因,眾生畏果。」其來有自。當然,既來之,則安之。我人能得投生人身,必有基本善業福慧,無需尤怨於既往之造業,當著眼於未來之積善、增福。
第四章 【事業之興敗】
觀音菩薩說,眾生處於人世間,維生所必須即在錢財,錢財何處來?即在工作。許多人身在職場,有者一帆風順到連自己都不敢相信。碰上大錯、小錯,都有人擔下,或者為其消除;碰上升遷机會,永遠都是列為優先考慮對象。但是,有許多人卻是流血、流汗,認真工作,卻永遠得不到他人讚賞,甚至長官老闆想盡辦法去之而後快。其中關鍵在哪里?就在宿命。
或許有人不以為然,認為太消極,也對。人定勝天,也是勉勵眾生要積極努力面對挑戰,克服難關。不過,方向要對,如何努力去增加自身的動能,就必須針對自身所缺失加強。淺舉一例而言:他人為何一帆風順?他的累世造業中,必然福善多於惡怨。換言之,他所累積善福的能量,使其在職場中有許多貴人善緣之助力,縱然一時挫敗,亦能東山再起,甚至可能不用遭受挫折,即可化危為安,再創新機。
因而職場( 包括自行創業及就業之人 ) 若每多乖舛,甚至莫名阻障,必然是累世惡業多於善福。而且,此惡業均已成熟,匯集在今生或此際運程上。綜此而言,此一宿命的關鍵,是在累世善惡福祿報象,而欲使此報象趨於和緩化解,甚至轉換,當然要針對此一宿命因果加以化解。
事業有另一番現象:有的人要做什么,不但求神問卜、不但自身命格及屬性、五行查明清楚,並且資金、時間也都查明清楚,但是創業下來,沒多久還是虧損累累,終至倒閉、關門大吉。善能成熟其關鍵在福祿因緣是否成熟,因為此一,才能轉化為實際運程,才能在創業中有外來助力。眾生應有相當感受,見許多人之發跡,好象也沒什么努力,更不忌諱是否有所衝剋,只憑一股幹勁,努力創業,努力開拓,就如此誤打誤撞,闖出一片天。關鍵就在其人福祿成熟,縱然創業生疏,也有貴人相助。所以,事業之興敗,關鍵就在你的命程中,此際善福因緣是否成熟。
第五章 【家運之共業】
觀音菩薩說,語云:「無恩無怨,不成眷屬」。因此,組成此一家庭,每一分子必有因緣所在,不論是討債投生為子女,或者償恩來為夫妻,必要成真組成親眷的關鍵動力,即是互相有直接足債或因緣,吾淺作說明,譬如此一家庭組成是為父、母、子、女各一人,此四人之因緣,有可能是父母成為親眷之主因,而子或女有可能各自与父或母有直接因緣,也有可能一位与父母有其因緣,而另位卻是由單一父或母具其恩債之因緣,因而組成家庭眷屬的現象。
共業又是什么呢?意即此一家庭成員之共同業力。然則,亦有共同造因之際,目下成員其中之一,並未參与其造業,但此際仍需接受共同報象。此一現象吾以數字代表:一為父、二為母、三為兄、四為妹。家庭共業之肇因,僅由父母兄三人,但在報業成熟時,妹也要受牽連,同承其共業之果報。或者有人謂之不公,但在此四人之間,第四位若屬投生來償恩債,不論是与一或二、三之直接因緣,當共業成熟時,第四位即是其報恩之因緣成熟,故將共同承擔果報。
許多家庭共業,不論是子女或父母,在夙世所造業因之際,雖然果報成熟時有共同承擔之報象,但絕非無造其因,只要擔其果報之事。當果報臨現之際,若無需共同承擔之眷屬,其業報將不至牽連,若是共業成報在內之人,千辛萬苦也難躲開,所以許多家庭中,會因個人事端(或者禍事) 牽連到眷屬其他人,此即為共業現象。
第六章 【家運之盛衰】
觀音菩薩說,常聞許多人不平而云:「同樣的親族祖靈,但是他房受祖蔭較多,我房較少,所以他房興盛;我房衰微」。乃怨恨祖靈不公!是否一個家庭的盛衰与祖蔭有絕對關鍵?答案是:有之。不過,沒有重要的前提因素之下,祖蔭才是關鍵,否則也只是一個原因而已。什么是前提?即是此一家庭成員之各自因果業報。所以,一個家庭盛衰有其依序重要因素,最重要的是個人因果,其次才是祖蔭傷剋。
吾淺舉一例,他房家運之所以興盛,一是有如下幾個現象:其一、各自運程較少乖舛不順。其二、各自身体較少重大疾病。其三、各自事業 ( 職場 ) 縱非一帆風順,至少也無動輒波折、挫敗。當然,還有各自在日常間較少意外事故、災害;處事會有較多貴人相助。
反之,自身家庭衰微,亦必有上述相對應之事端,如各自多病苦、多災難、多事業不順,少貴人相助。兩相加減,盛衰立判。
眾生可以從上述了解到,個人因果業報若無密集顯現討報於日常生活中,相對可以減少許多開支,年深月久,則可累積一筆財富,乃至於家庭逐漸厚植平順机運而興旺。當然,有人可以說那是祖靈不公,偏袒特定鍾愛之房系。
吾必須解釋,祖靈風水對後代子孫不能說沒有影響,但是眾生試想:先人之對子孫,手心手背皆是肉,縱然會有特別疼愛之子女,但在身故之後,豈會眼見自身之偏心而使某一特定房系發達,某一特定房系衰敗,並且苦難連連?不但先靈不至如此,並且也無能如此。最主要關鍵是在自身家庭之因果業報。
一旦身陷如此處境之時,眾生實不宜怪罪先靈,應反躬自省探察自身罪累,以及因果報業是否已成熟顯現干礙,再針對各自因果報業化解,必能從困境中解脫,逐漸步向興盛之家運。
不過,此一例中也確實有完全遭受到祖靈所左右影響,但是少之又少。吾理應加以闡述,以利眾生明白其干礙所在。若有一房真是持續衰微,而他房即甚興旺,且經查証(不論是神仙查証或堪輿師印証 ) ,其祖先大厝(即祖墳) 有刻意造作五行格局,龍虎兩邊,添造特定旺運於某一房系(特別註明,此非祖靈刻意偏心,乃係子孫刻意存私。) 因而造成某房持續受到祖先風水之助蔭,而某房子孫卻遭到刻意傷剋而衰敗。
若有此情形者,可以呈叩於仙佛查示真磁場傷剋之程度,並可以加以化解(化解方式當會從其受害房係之人所居厝場,加強防護,甚至更攻五行滋場,以免持續受害。) 唯,此一情形必將牽動兄弟之間嫌隙,甚至鬧出鬩牆事端,必要謹慎處理。
第七章 【姻緣之緣機】
觀音菩薩說,眾生在人生過程之際,有一大轉捩點,即是成家。男婚女嫁,本是陰陽相生,綿綿不息之正倫。但隨著文明昌盛,觀念更動,許多前衛新穎之思想潮流,淹是舊有傳統倫理思想,乃至許多壯年人,受要談感情,不論婚嫁。姑不論其觀念正与否,至少尚非不碰感情,一但兩人之間有感情糾葛,即有所謂緣机。
試看今世之人,有許多人外在客觀條件均屬不差之人,但在婚姻路上(包含情緣) 有甚多波折阻障。甚者有人未及談論感情,即已夭折、情路中斷;並且更有見不上幾面,即無音訊。不是條件差,而是情緣無法引起共鳴,乃至無疾而終。許多人會因此灰心喪志,有些人甚至轉性、轉觀念,形成所謂不成家也可以快樂過人生;甚至因此有所謂同性戀之傾向。諸此種種,雖然有客觀上及經濟因素,但不可否認,最大關鍵即在情緣(包今婚緣) 之緣机無成熟所致。
會形成今生姻緣之顯成無力,不論是主觀上自己之因素,或客觀上整体社會現象之因素,其人在累世間至少有種下二世以上破坏他人姻緣之因業,在歷經輪迴,此一因業成熟,乃成為果報。所以遇此情形之人,當宜盡量在日常生活周遭、親朋好友間,可以成人之美;若此情形可遇不可求,則可從解因果著手,只要此一因業釋解,姻緣之机可以甚快顯現。
第八章 【夫妻緣、相欠債】
觀音菩薩說,俗云:「無恩怨不成夫妻債」。眾生可以看看周遭,許多夫妻都是吵吵鬧鬧終其一生;不能說吵鬧就是不好,唇舌之親,猶不免扞格,何況夫妻之間,開門七件事,總有意見不合,相互爭執不下之際。所以夫妻之欠債,是體現在另外的爭端。有許多條件不錯的夫或妻,但另一半卻明顯不如,可是條件較優之人,卻執意非君 ( 非卿 ) 不嫁 ( 不娶 ) ,這就是欠債;必然有在累世之間虧欠於彼,而要在今生緣机成熟之際,償恩還怨而了債。
更有者,夫妻之間常常為小事,甚或賭意氣而鬧得不可收拾,導致離異,這也必然有其因緣,亦即恩怨業債償完,而未有善緣作相互之牽引,乃至互無眷戀走上結束婚姻之路。在夫妻緣中,尤值一提的事,乃第三者問題。原本一件好姻緣,一對好夫妻,會因第三者的出現,頓時消失殆盡,不復以前恩愛。雖然第三者問題在社會學專業人士的理論,是以人心欲求不滿為立足點,此一理論中,欲求是很廣泛,譬如地位、財富、外貌等等因素,以及社會觀念的開放,推波助瀾。
從人的角度而言,人心不足,常處於渴求之中,尚無可厚非;但在一渴求若將倫理德踐踏,則屬自作孽,既自作孽,自然遭業受報。人際因緣,是一個非常復雜的係統,若加上無形牽引,那會導致心防潰散於不自覺之間。吾淺舉一例:在今時有所外遇的事件中,許多出軌之人,條件並不差,有者外貌出眾,有者地位顯著、有者擁有財富,甚至有些還是家庭圓滿;當其自身惡緣成熟之際,加上所處社會觀念之開放,甚多人不易自我把持,後快淪陷於慾海之中,他(她) 們並非不知道後果嚴重,但是就好像鬼迷心竅一般,無力自主,終於走上婿姻不歸路。
但是,吾闡述此篇,不是提供眾生出軌之避風港,而是解釋其來龍去脈,並非無可避免,而是自己的道德心是否屈服於欲望之下。若能知道其因,則慎其業,再從平素中提升自己的道德觀念,如此可以避免自身成為受害者;不能以累世之業緣成熟,而作為自已犯錯的藉口。
第九章 【善惡緣之形成】
觀音菩薩說,語有云:「天作孽,猶可違;自作孽,不可活」。在此所指,乃係自已「明知山有虎、偏向虎山行」,卻又沒有能耐應付突變,謂之自作孽;然則,天作孽,何謂也?並非老天作惡,實乃眾生自積罪業,而干天譴罰。所以天作孽之意,即乃眾生累世因業至此成熟,而遭業報,乃將之形容為此;若屬自身行為蓄意經歧途險境,則是自作孽。
吾淺舉一例而言:吸毒者分成兩大類,一大類乃受引誘,不論是認為可以牟取暴利,或受劣友所惑等等,可以將之歸類為眾生不善因果所牽引。另一類則為自身好奇,或耽於其間樂趣(當然是自其身不正確之判斷) ,可以歸類為自作孽。因此,若屬業報成熟,是可以有轉机(不論事前解因果,或事後消因果) ,故,可謂猶可違。但若自身執迷於其間,九牛拉不回,只有毀滅自身作終結,故謂之不可活。既曰如此,那么形成此善惡因緣而牽引業報的關鍵,當然是在當下自己的明智抉擇。
古人有云:「善有善報,惡有惡報」。雖然已是發霉發臭的老生常談,但卻有其真實的道理存在。首先,善可以追溯到難以計數的輪迴之前,只要你曾經播下一粒善的種籽,它一定會發芽茁壯 (即是因緣成熟) ,而合你善福報象,只不過它的形成,最關鍵的動能即是牽引,即本文開頭之銘言,只要在因緣成熟的時侯,你有善福,那么遇上災禍,縱然不能完全扭轉化除,但卻可消除一部份衝擊以及凶厄,使你有机會死里逃生。
反之,惡緣亦如是。佐証此之理論,吾試以台疆近日八八水以而言,許多死里逃生得到生出机會的災民,他們累世的善因,在此成熟,因而牽引許多巧机,而使他們得到重見天日的生机。當然,不是說此次罹難之災民並無種善因,只是不幸也們的善因緣還沒成熟,所以沒助力牽引事机救他們出生天。因緣是因果業報中的動力,他們有種因的分別,有業緣成熟的時机,有受報者自身的言行抉擇 (亦即有可避免以及不能避免者) ,最後即定業報現象。所以善惡緣存乎一心,縱然往者已矣,但來者可追。眾生從此努力種善因、結善緣,以期未來世結善果。
第十章 【災難之共業】
觀音菩薩說,災難之義,在此並非止於個人所遭受禍事,乃指廣泛多人因同一事件而遭受禍害傷亡。可以從素昧平生之陌生人,或同處一室,或一個空間,因同一事件而有傷亡,有別個人各自之事件,謂之災難。亦由此可以推論:此一災難是由共業所牽引,才會在此業緣成熟之際,牽引許多陌生、互不相識之人來到同一地點,不論是車、船等空間;尤其此一災難形成後,所殺傷之範圍,不止於死亡者,不止於受傷者,猶要包含此一事件的死亡者,其所遺下之生者、眷屬所必須面對之傷創悲慟,以及此一災害發生點所造成地方的災害。
譬如賴此維生之人們,往後生計遭受影響,甚至無以為繼,更形貧困等。一切影響所及,均屬共業之內,故此一共業,當必相當龐大而繁複。吾舉例加以闡述(吾雖為舉例,但並不因此對罹難者有所指摘,或謂冒瀆,僅為闡述因果理論,此次罹難者當亦沐受恩澤。) 譬喻數年前大海嘯,造成傷亡數字觸目驚心,但許多人卻能在受難中得到生机救援,但也有許多人雖未傷亡,但賴以生計之行業卻無以為繼。所以,此次罹難者有其一樁共業,乃係殺業!
各個來自不同地區的人們,以累世所造殺業,再歷經輪迴、業緣成熟之際,無法一一討報,乃形成一個共業的災難,將此惡業了結。當然,從事件中即可看出各個報業會有些差異。首先,罹難者當然是在劫難逃,受傷者若至不治,當与罹難者同,若僅受傷而得机救援,得出生天,則屬其個人累世善緣亦於此時成熟,乃得貴人救助;或得警訊早一步逃險境,最後是生命、身體悉皆毫髮無傷,但財物卻損失不貲。以上情形即是在此一共業中,其種業輕重以及其在惡業成熟同時,善業亦成熟,並且有者尚屬雖是共業中人,但卻是善業者,將在此一災難中反得福報。
譬如有一大群人出海,或在河湖中毒魚、電魚,其中有人初始尚以為樂,但警覺而懺悔,並可勸同行人不要續造惡業,那么,他可能在此一共業之中,僅些許受傷害,但在後續中卻反而可能因重建或補償以及相關救助事宜,而有從中得益之机。綜合上述,災難之發生,必定是由各個人惡業積重,輪迴業緣成熟,乃至牽引其間,形成同一災害之在劫者。
第十一章 【共惡之浩劫】
觀音菩薩說,共惡有別於共業,共惡乃係當下普世之間,人心趨向較惡劣,凡所為較多悖德亂行,故其惡氣持續累積,終達到飽和,乃爆發浩劫。所以,浩劫是天數災難,是人禍!眾生或許有謂:「蒼天何其不仁,降大浩劫,荼毒生靈」。
故吾在本章已先闡明:共惡達到飽和,必須渲洩,否則更將引起不可思議之禍患。正如水庫蓄水,達到一定標準即要洩洪,以免水庫潰堤;浩劫亦是在眾生共惡長達到飽和之際,需要將如部分惡氣藉由浩劫而消散。差別就在浩劫必須由 上天因應天數之運,以及蒼生之惡加以核定,降下何種浩劫。
吾淺舉一例:人間最常見之瘟疫,即是眾生之共惡所觸發,水庫即將潰堤之警鈴,乃由 上天所降瘟疫,而減除其惡能。眾生或許莫名共惡之所在,但吾可以明確指出,人類不但在有史以來即弱肉強食,不但不同種族要侵略、佔奪,同一種族猶能為權与利而自相殘殺。戰爭,所帶來向殘酷与怨戾,是共惡的最主要能量之一。
另外,還有殘害較低等動物之怨戾,亦是共惡能量之一。所以許多以自身(或者及於自身家族或國家) 而強迫濫砍濫伐,所造成居在期間之生物滅絕,亦是共惡能量之一;以迄近世,文明物質之提升,仍亦隨之擅巧,工於心計,因此設計陷害於人,以達私利。
眾生切莫以為此惡之小,乃僅個人或單事件,但全球人數,此一事件若層出不窮,則其所累積惡能亦是可觀。當然,吾闡述本章,並非意在恫嚇眾生浩劫之即將來臨,而是要告誡眾生:慎在成為累積共惡能量之幫凶共謀,更不要成為壓倒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:並且吾勉諸眾生切勿以為善小而不為,人人以為不差我一個,那么人人如此,後果可慮。
第十二章 【因緣之牽引因果】
觀音菩薩說,世尊開悟,為眾生說「十二因緣」,又名「十二緣起」。是謂可感果,故名因;可由互相由藉而有,故名緣。是為眾生輪迴之次第因緣。何謂「十二緣起」?一、無明。二、行。三、識。四、名色。五、六入。六、觸。七、受。八、愛。九、取。十、有。十一、生。十二、老死。是為十二因緣,亦為眾生所起心動念,以迄言行造作,藉由輪迴感召業識,而成報象,所以關鍵在於種因,始有後續發展。
眾生在當下,不論官貴騰達,或者貧窮賤困,或者得具修行法緣,或者不信鬼神、極盡惡事悉皆造作,種因於此身之前,乃有萬般皆天定,半點不由人之形容詞。然則,事實如此嗎?不!一點也不是如此。故吾會選擇此題闡述,即要眾生明白因果之間,雖是一個等號,卻不一加一等於二的等號,其中最重要的關鍵,還有動能。
吾淺舉一例而言:譬如播種 (喻示因種) ,但要使其長我一棵樹 (喻示報象) ,在此期間,仍需經歷細心栽培維護,甚至需要除虫、除雜草,以及施肥,才能夠等待成長、開花結果。所以,因与果藉此譬喻,亦如是,在其中關鍵之動能的過程之間,眾生猶可以致力於消弭既種之前因,使其可以感果之象,互相由藉,而生有之緣机不成熟,亦即在輪迴次第間,如絕緣体阻絕電流一般,使性一種因之業緣無法成熟,而得以消除由因成果之報象。
不過,世尊智慧浩瀚能開悟,並非我人可以比擬。所以在十二緣起之生滅互動中,先知已為諸眾有情,詳細開示。因此要斷絕因果,當然是從起動念做起,預防勝於治療是不二良方。若做不到從起心動念斷絕「以因引果」,則亦應由種因之後,心生懺悔,求消弭其因緣成熟之機。在在做不到,那么,也可以消極的去面對、去承受,因為當報象臨身之際,同時也在消能初始種因所積蓄之能量。
(下轉卷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