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维摩經講绿》卷五 遠参法師講==本真法師錄
『若在梵天,梵天中尊,誨以勝慧。』
有十八梵天,或是梵天王,或是梵眾,维摩詰皆超过之。故天人见之必認为尊,而請益禮敬,彼即以高超智慧而教之,使其勿著梵为勝。
『若在帝釋,帝釋中尊,示現無常。』
帝釋是三十三天之天主,菩薩在各帝釋中,教令各各了知無常,諸法终歸败坏,是無常粗相。時刻侵损是無常细相。
『若在護世,護世中尊,護諸眾生,長者维摩詰,以如是等無量方便,饒益眾生。』
護世即是四王天,護四大洲之人類。维摩詰能教彼如何護諸眾生。此上説三種,仍是畧說其方便,廣则無量。上云「眾生之類,是菩薩净土」,今叙维摩詰,以無量方便饒益眾生,正是净土之因。以上叙其說法,是在播種方面作,使眾生皆憶念之。
以下对已曾受化者,重加教化。故示現有疾,令彼眾生,來問疾時,即藉机会,而对其說法。此是第二時期,令使成熟。尙有第三,脱落時期。此經尊重般若波羅蜜,又尊重方便波羅蜜。菩薩自利之德已充足,故能随便利人。利人之方式不一,或以言論,或以力量,或为設想,種種帮助於人。利人要有方法,教人做有人格人之方法,令人進德修養,皆以智慧方便才可以做到。今维摩詰欲令眾生,知世間諸法不可取,而令向佛道。但必須有方法,引彼到来,方能为其詳說。是故现身有疾而感之來歟。
『以其方使現身有疾,以其疾故,國王、大臣,長者,居士,婆羅門等,及諸王子,并餘官属,無数千人,皆往問疾。其往者,维摩詰因以身疾,廣为說法。』
方便者,即設計手段,维摩詰乃用佯疾之計,呻吟於床。料知諸仁,必來问疾。因其向与各人有恩澤故,今既有病,豈有不来問疾耶?现身有疾,实非真有疾。菩薩是法身,功德之身。非是善恶業複雜之身。眾生之身心,是由業缘所感,故有苦惱。菩薩不爾,已得無生忍,断諸结縛,则無苦惱。为利他故示有疾焉。
以其现疾故,國王、大臣、長者、居士等,皆來问疾。而其卧病所居處,不在其家,乃在阿練若處,是其别墅,室寬只有丁方一丈,为日常休息之所。下文叙其为人說法,凡到其前,皆無空过。必留之为其談談,借己病身,以開示之,所說之法,一方面厭世,一方面教其欣樂佛身。世間是苦惱束缚,佛身之解脱自在。其說之法,随宜而說,非呆板說,因來问疾者眾,机不同故,説法亦不一,实用一口眾音眾言眾詞一時說。
『諸仁者,是身無常,無疆無力無坚,逮朽之法,不可信也。』
有一次对一班人如此說,「諸仁者」,是稱呼來问疾者。曰我之身是無常的, 汝等之身亦是無常,凡人皆有死,因有身必有病,亦必有死。我如是,你们亦如是,乃比量也。無常力常在身中侵耗,试观吾人,必由少而壮,由壮而老,種種变遷刻刻不停皆無常相。此是现量。
又此無常,是佛所說,佛見得清楚,說得清楚,此言皆是实語,为聖教量。
雖然無常是小乘教,但大乘亦不能超出此理,無常是约有身而說。在大乘理,则無身無病,無老,無死,無我,無人,無眾生,無知,無见。因諸眾生,未能了此深義,故以無常法示之。此雖是厭世思想,亦是進德之观念。眾生贪著欲竟,不知变遷無常,今教令知無常,除其贪著。「無强」者,是身無強健,不可峙,又無力,是身能動者,籍風之力,终是無常,無坚固者,坏滅時必腐化,四大各各離散,是速朽之物。
败坏極快,不可信也,即不可顺之,不可信以为強,为有力,为坚,如迷信顺之则上當,而至墮落矣。必须時時觉悟不受欺偏,方得解脱,此身是業缘所生,根本是痛苦,眾生用衣食住,为减輕身之痛苦,为过度時期,假借衣食住也。故常须覺知,此身無常,不可順之,此即說法不净,因其有不净故,若在净土,则不必說此種法。
『为苦,为惱,眾病所集,諸仁者,如此身,明智者,所不怙。』
此身是苦物,是惱害之物,苦属身,惱属心,此身是眾病所聚集處。如此之身,在明達有智慧者,所不依靠。而视之为冤家,知此身可厭,反之若無智不明者,则不知厭,且又縱之。明智者,不受苦迫,不作恶業,得解脱,以至成佛。维摩詰久远以來,不靠此物,眾生亦應從早覺悟,不可因身而作諸業,以至墮落。
『是身如聚沫,不可撮摩,是身如泡,不得久立。』
以下约譬喻說,是身如水沫,最易消失,一撮摩则不可得,等於以手撮水沫,撮不得,靠不住。此身如沫,即起即滅,如沫滅歸还水,人身歸於四大。又此身如水泡,隨時可滅,即天王身亦不得久立。凡有身皆不能久住,事实如是,终不覺悟何耶?無智慧故。
『是身如燄,從渴爱生。』
陽燄者是太陽出時,照山间之障氣,远观之似水,实非是水。「如燄」是直說,而人则见燄为水,遂趨彼處取水,实非。水,而见为水者,正因其渴爱之心理,生起錯悞,眾生於無身中,認为有身。不知因爱之切故有身,正如见燄認为水不異,應云,此身本無,從贪爱有,等於見陽燄为水者,從渴而生。上面說是身,如沫,如泡,是言其不坚,不久,今此句說简直語,縱或有身,亦但從渴爱而生,即显此身無根本。下文云,「是身如夢,唯虚妄見」,正显此義。
『是身如芭蕉,中無有坚。』
芭蕉樹,是無坚实之物,将其葉,一一剝之,至最後,毫無坚实之質。人身亦然,骤然瞥见是有,若分析之则無。人为除皮毛骨髓等以外,以何为身?亦找不著一毫实际之物。乃至梵天王亦無坚,皆是眾缘所成假法,缘生無性,當體即空,不可著有,迷人無智见不到非身。
『是身如幻,從顛倒起。』
是身如幻術所变之境,非实境,心则为幻師,思想为幻術,身体为幻境。心与思想皆是不实,见幻境是有,乃颠倒过,颠倒即不如理,無中见有,有中见無,皆是颠倒。不但见身有颠倒,见天地萬有,亦是颠倒。佛在金剛經已說,一切有为法,如幻。身及宇宙萬物见有,皆为有为法,皆幻化境。
『是身如夢,为虚妄见。』
夢境甚多,醒方知無。此身如夢中所见之境,此身是虚妄見。既有内身,则有身之住處,则有屋宇,田地飲食,衣服,是皆夢境,亦虚妄现。心亦如夢,为虚妄所现,那有实法?
『是身如影,從業缘現。』
影有鏡影,水影,光影,皆非实有之物。若見影为有,则是颠倒。此身本無,唯以業因缘所妄成,業是善恶夾雜之業。此「身」即人身,或天及阿修羅身。而维摩以人身对人説,由或起顛倒,妄有身,口,意,作業,而成此身,此身不是身,唯是業缘耳。此業缘無常,是身或聚、或散,散则成空。是故身如影,眾生醉生夢死不覺悟此理,應利用佛教覺悟宿業,则能了知是空。影是果,外有物映是因,因亦是假。身既如影,業缘亦不实,隨時变遷故。雖不实,而有影现。故上云,善恶之業亦不亡,此正是佛教之人生观。
『是身如响,属諸因缘。』
身如山谷之响應聲,响無自体。属於其他因缘。山为因,人为缘,而沿此响聲。並非有人應聲,及出聲。無实体故。其餘各物作响,亦是因缘生。如音樂,亦不过音聲和集而已,音聲無自性,身亦復如是。身与音聲,同無实体。身是四大和合,五陰所成,識想等陰,皆不能自立,何處有身,若認为有身,则著我,人,眾生,壽者相。不唯身如是,乃至盡大地一切法,皆如响。皆是因缘生,能知此義,则不起諸邪見。故愚痴眾生,當作因缘观,则不被因缘生法所迷。因缘亦無,以各缘中,更有缘故。
『是身如浮雲,须臾变滅。』
浮雲是水氣,被風所转,聚成厚雲,而後下雨。或由風吹转渐薄,以至於滅。「須臾」在我國或解釋为一日,有三十須臾。今說不然,乃指一念之間为须臾,言其時刻变滅之相甚速。雲是须臾变滅,此身亦与雲同样,是須臾变滅是無常相。
雖見人有數十年之壽,则以为不能比雲之迅速,其实此身,是念念变遷之物。比雲变得尤速,雲本無雲,唯水氣耳。见是有雲,见是有身,同为錯覺。或謂是身,只可說须臾变,则不可複得其舊相,是故变即滅,然亦可復为天身畜生等身。则又不滅矣?豈非常耶?非也,在每個身皆如雲。不然,便是邪見外道。
『是身如電,念念不住。』
此身如闪電,刹那念念不停,即無常義。念有粗細,细则每一念有九十刹那,每一刹那有九百生滅生滅即是刹那不住。粗则如入無想定者,则不起想念。此中言念念,不是指念心,是指心行,心時時走動故,不必故意作念,此念甚細不自知。
若有一事起念,即名作意,作意時間,無标准,久暂不定,刹那变遷即念念不住,一切法無不如是。身实無性安有住?但見是流動性,正如電之闪爍,法之生滅,念念不住,较電更速,此指行陰無常。
『是身無生,为如地。』
大地是世界,細地是微塵,地無有主,如另有物主持之,方名为主。地非國家,乃指大地,大地即微塵,皆無人为之作主。或謂有地主者,是霸權耳。身亦無主,全是五陰,色、受、想、行、識,各各不为主,求主不可得。
外道即歸之於天,以天为主。眾生多數,以我为身主,認为有我,皆错謬知見。或認靈魂为主,如婆羅門,靈魂亦不可得,能動作者,亦非靈魂。有行陰,識陰故。大地無人造作,亦無人主持。人身亦爾,不必作主想,若作有主,即成邪见,及身見,是五利使之矣。
『是身無我,为如火。』
火依燃料而有,火是热性,而有光,热性火能燒物,又化生为熟,及化有为無。火無自体,光与热皆依物質而起,離燃料之外,火则不能自存。其实火自無火,我是我,身中無我,柴中無火,火相念念生滅,依於因缘。我亦如是,依於四大,皆非实有。
『是身無壽,为如風。』
此是壽者相,壽即是命,壽命如風,風是流動性,風來名風,不來则無。或有,或無。當風經过時,树即摇動,風無停止,風亦不住於树,正如壽,不住於身。風無自体,由鼓動起,並非固有,由别因缘打動空氣,则名为風。此身無壽,如風無体。壽不常住於身,何來壽耶?既無壽,則無壽终,故眾生無死。
『是身無人,为如水。』
此身無有人,若謂身中有人,则成二人。如水实無水则水由多滴而成,即一滴亦無,全氢氧氣耳。被热蒸之,则成空中湿氣,水是無水,身亦無人,身尚不可得,况其中更有人?
『是身不实,四大为家。』
家者,乃集合各物而所成,由人及屋宇,家私什物等,集合假名为家。其中每一物,都不是家。其家是假名,聚集性故。是身無实性,由四大聚集,如家之聚合各物为家。迷人以家为家,不知家则非家,但名为家。
『是身为空,離我我所。』
是身無我無我所,人之認定諸物,为属於我者,则名我为所。虚空無我無我所,亦無我我所。我因我所得名,我所因我立名,二法对待而成。眾生因迷我,而执我所,因有我所,则不忘我。若观此身,同於虚空,無我我所,则身無我我所,離字同無義。
『是身無知,如草木瓦礫。』
是身無知覺,以四大種一一無知覺故。「知」無個性,是因缘生法,要觸著方生知,不觸则無知。非固有其知性,若謂身有「知」,则一身有無數知是妄知,覺是妄覺能明白是身無知,则是智慧。
『是身無作,風力所轉。』
是身能行動奔走者,非有個作者在中,是風力所轉而已。風無体性,當何所轉,身是無價值之物,應消極观之,对佛教之進取應積極行之。
『是身不净,穢恶充滿。』
全身为穢恶充滿,週维無一毛孔潔净,此是教作不浄想。大小乘人,皆作此观。不过大乘人有智同時知身無穢。
『是身为虚伪,雖假以澡浴,衣食,必歸於磨滅。』
此不净之身,不可以令净,而且是虚伪,無論怎样,给以澡浴,衣食等等,此身终不受维持,必歸磨滅而後已。绝不可靠,不可信为实际。若爱此身,後必为苦。此是無常想,有此观念,即是智慧,乃大乘人之智。
『是身为災,百一病惱。』
災害甚多,凡有身者,皆能生災,随時发病。是身四大所成,一大有百一病,四大不調,则有四百四病生。前文云,「为苦、为惱、眾病所集」,亦即此義。四大週流全身,每日行百一步位,行到有障礙處,即成为病。此是印度原有學理,五明中属医方明。
『是身如丘井,为老所逼。』
丘井即是荒郊之井,昔有人为野象所追,走落深坑,象不敢落,雖然暂时避免象害,但在井中,受種種饑寒等苦,亦不安樂。象仍侯於井口,人不得出,必至於死。此以老喻象,吾人無身则已,凡有身,老象即跟着來,逼得不能出,時時在恐怖中,身如井,老如象,老象俟之,逼其至死方止。此老相,即五陰中行陰是。
『是身無定,为要當死。』
身是假物,一死则四大分散。今既患病,不久當死,是身無坚定性者如此。
『是身如毒蛇,如怨贼,如空聚,陰,界,諸入,所共合成。』
以有此身,認身为我,则自害自,以身有痛苦,受痛苦,则受毒蛇害,蛇本身無毒,以不适应於人,人遇之则败坏,故認之为毒。遇毒蛇者,亦由自業招感。「如怨贼」,若認有身,即受苦,凡有身则時時被害,如被怨贼侵害無異。「如空聚」,空聚即市集墟场贸易之處。
空者謂無屋宇空閒之地,为諸人所聚集賣買之所。即鄉间趁墟之類,墟散则無人。此身亦然,是陰,界,諸入,所集成。到墟散時,各走各路即無墟市。市墟与身同是因缘和合,聚散均是假合假散,此等思想,皆是超世間之大乘智慧。
『諸仁者,此可患厭,當樂佛身』
如此之身,可厭可畏,不可爱著,若不知厭,不以为患,即颠倒受累。厭患即消極。當樂佛身,是教進取積極。此佛身,在维摩詰,则指十方佛之身佛是普遍平等故,若在其餘大眾,不知十方佛者,则指釋迦牟尼佛身,为可樂之身,作标榜。
『所以者何,佛身者,即法身也。』
此下説明,佛身之價值,及當樂佛身立所以。佛身,与上文說,可厭之身适得其反,佛身即法身。金剛經云,佛之三十二相是空,乃为对執有眾生而說。法身是功德身,非陰,入,界,合成。
『從無量功德智慧生。』
功德即福德,智慧是智,是從無量福智而生起。非本自天然有,中國人說,佛性,眾生性,为佛法身,謬矣。
『從戒,定慧,解脱,解脱知见生。』
此是五分法身,此五種是因中之工作。戒是持十善,戒十恶。修戒、定、慧,自得解脱。又有智慧明了解脱,識得别人之解脱,名为解脱知見。
『從慈悲喜捨生從布施,持戒忍辱柔和,勤行精進,禪定,解脱,三昧,多闻,智慧,諸波羅蜜生。』
此佛身之因,皆如前文所説,净土之因相同,忍辱是心内,柔和是对外,亦属於忍辱。勤行是身口,精進是心意,身、口、意、皆精進,对境不着就是解脱。多闻佛法是功德。三昧亦是禅定,三昧为細,禪定则粗。因多闻故,有智慧,多闻,思修,生智慧。以上種種,皆是波羅蜜義,能度烦惱束缚,以至成佛。佛非天然自有。必作此等功行,方名有佛種性,是成佛之條件,缺一不可。不天台宗六即佛的妄說。
『從方便生,從六道生,從三明生,從三十七道品生,從止观生。』
「方便」指因中種種功行,菩薩具足方便利他,为成佛之正因,故之以父。「六通」在菩薩方面是果,從智慧有六通故。「三明」即天眼明,宿命明,漏尽明。「通」与「明」不同,通,是通於事,明,是明於理,则通三世之果,明是明三世之因。如天眼唯能见,而不能知其所以然天眼明,则亦能见,亦能知其所以的差别。
此說菩薩之三明六通,不同小乘之三明六通。「三十七道品」是菩薩修行之助道法。「止
观」是菩薩因中所修。止者,即停息不想念,萬緣尽棄,预備入禅定之初步。「观」是觉观,是预備思想明了一切,若观熟,则知諸法是無。如前文説,是身無常等是观義。此是粗观。學經亦是观,成功時名慧。止是禅定之初門。观是智慧之初門,不同天台三止,三观邪說。
『從十方,四無所畏,十八不共法生。』
此是果上功德,菩薩要學,學至圓滿,即自然是佛果。不同天台究竟即佛,本來是佛的邪見。
『從断一切不善法,集一切善法生。』
不善即十恶,十恶所做事甚多,故云一切不善,即断尽十恶法为一切。一切善法,指菩薩所作之功德法不同今人所說的一切善法。
『從真实生,從不放逸生,從如是無量清净法生如來身。』
真实即是直心,对应作之事即作,不應作即不作。是名真实心。对各種享受不受,以其逸乐放荡享受,则名放逸。反之若有可享受,而不享受,是不放逸,就是勤行精进。此仍是略說佛身之因,若廣說即無量。佛身是從無量清净法生。六道眾生,则從不清净法生,故苦惱無量。
『諸仁者,欲得佛身断一切眾生病者,當發一切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。』
断眾生病,即断眾生烦惱。欲得佛身,然後断一切眾生病,即是自利利他,此二種皆是成就佛身之法。必以發菩提心为目標。
『如是長者维摩詰,为諸问疾者,如應說法,令無数千人,皆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。』
「如是」二字总收叙意,「如應説法」,随來问病者之机如何,即为說何法,非呆板說一種法。如应說之大綱,不離厭身,厭世,及欣乐佛身。故畧叙成此文。因眾生皆同是有病有身,如此說,亦是如应説法式。绝不应依照經文說。吾人極蠢,依經談經。此品處處是方便,唯說佛功德是真实。
【弟子品第三】
前已説完两品,初佛國品,說明佛説净土因行,及现其净土。第二方便品中,叙维摩詰,日常之工作,皆属口業正語。今第三品,名弟子品,弟子二字,在佛教中,凡有心向佛者,通名弟子。但及格能堪称为弟子者,只有阿羅漢。此中弟子,指聲聞眾,是佛教小乘弟子。叙聲聞弟子往日受维摩詰之教,彼聲聞意在,为菩薩說,如小乘人說大乘義,祇是代佛转教,自己始是小乘人。又佛命弟子们,代佛问病,而弟子皆不敢往。各各述說,昔日受呵斥之缘,是以立名弟子品,以别菩薩故。亦是所呵二種人,今先說一種。
『爾時長者维摩詰,自念寝疾於床,世尊大慈,寧不垂愍。』
此敘一品之缘起,是説佛現净土已完之時,维摩即作此念,故「爾時」二字,在佛國品之後。上文方便品,是插叙,所叙之時甚長,由起病之日,至作念思佛之時,此期间許多人已來问病。唯不见佛使人來。世尊既是大慈之人,何無愍我?此是怪佛之詞,但或因其不起念,佛即不使人往。故维摩在此時作念,佛立即知其意念常相通故。此下叙十阿羅漢,只是畧叙,其數甚多不止此。
『佛知其意,即告舍利弗,汝行詣维摩詰问疾。』
句包含許多,佛嘱其问疾之語。文殊云世尊问疾無量。
『舍利弗白佛言,世尊,我不堪任詣问疾。』
此直接推辞之語,意謂我無此智慧,無此胆量,不合格代往问疾。以下述明不堪往问疾之由。
『所以者何,憶念我惜,曾於林树中,宴坐树下。』
憶念我惜,三十年前,曾在树下中,安靜而坐於树下,为不涉塵俗,舍利弗是已證阿羅漢
之人,非为修学而坐,只是無事而坐。亦可說心中念及佛法不平等。
『時,維摩詰來請我言,唯,舍利弗,不必是坐,为宴坐。夫宴坐者,不於三界,现身意,是为宴坐。』
「唯」,是呵斥之辞,「三界」即世界。树木亦是有世界。宴坐是有身,有心尋树下坐。是有意,此即於世界中,现身,现意,不名为宴坐。要無世界,無身,無心,方名宴坐。不於世界中,现身,现意可也,此是大乘竟界。即身心世界,皆空。
『不起滅定,而现諸威,是为宴坐。』
滅定,即滅受想定,滅了受想,不起入息,是九次第定之一。不起滅定,即不出於滅受想定,就在此定中,而能现諸威儀動作,此是動静一如,实無定·不定,威儀是内德表现,能助十善戒。在未纯熟以前,用规则纠正之,而成威儀。道德纯熟,威儀则自然而现。威儀亦是假,菩薩不以威儀为威儀,故能不起滅定,而现諸威儀是大乘。意謂,实無此理,不过以此語为难耳
『不捨道法,而现凡夫事,是为宴坐。』
不捨因中所修,果中所証之道法,而现凡夫事,凡夫事者,尽世间人,所作之事,菩薩皆作。菩薩常在道法中,以神通力,而现作凡夫事。「法」是聖法,凡夫事,是凡夫法,此凡聖一如。意謂凡聖皆空,只有神通便了。
『心不住内,亦不住外,是为宴坐。』
心不在身内,亦不在身外,实無心可得,即於三界不现意,则無意,亦無身。
『於諸見不動,而修行三十七道品,是为宴坐。』
諸见,指六十二邪見,菩薩依然是邪見,而修行三十七道品,此邪见正一對,修三十七道品,及諸见不動,是方便。在菩薩方面,邪见即非邪见,实無邪见可得,故能於諸见不動,而修行三十七道品,是引眾生。舍利弗,已證阿羅漢,邪見已断尽,道品已圆滿。今维摩詰乃斥其所証之果,是错謬。如般若經,謂無苦集滅道,然则有何邪見可断,有何道品可修呢?此是大乘境界。
『不断烦惱,而入涅槃,是为宴坐。』
烦惱是障,涅槃是法,大乘见解,謂無烦惱可断,無涅槃可証。观一切法皆空寂,一切眾生,一切法,本自涅槃,此非小乘所能做到。维摩詰說此法,实是机教不可相投,唯令其知大乘法而已。
『若能如是坐者,所印可。時我,世尊,闻說是語,默然而止,不能加報。』
即不敢反对也。
『故我不任,詣彼問疾。』
此句结辞,佛闻此人不能去,亦故意命去,意在說其缘。此品实即借问病事,而集维摩詰之語錄。
『佛告大目犍連,汝行詣维摩詰问疾。目犍連白佛言,世尊,我不堪任,詣彼问疾。所以者何,憶念我昔,入毗離大城,於里巷中,为諸居士說法。』
目連,与舍利弗,從前为外道時是師兄弟,同依沙然导師,出家亦为兄弟,目連是神通第一者,彼亦叙述前數十年事。曾於里巷,为諸居士説小乘法,維摩观諸居士,是大乘根,不應闻此小乘法,故即時到其處救之。免深受所惑,是为利眾生。
『時维摩詰來謂我言,唯,大目連,为白居士説法,不當如仁者所説。夫說法者,當如法說』
當如理而說,不應如汝所説,理实不可說。
『法無眾生,離眾生垢故。』
依理而說,实無眾生,但小乘人必說有眾生。要說断苦集修道証滅之法。而諸居土,非小乘根器,不宜听此,其实法本清凈,向来無眾生,有眾生则有垢。小乘对六道眾生,説小乘解脱,大乘则無眾生,亦無苦,亦無乐才是法之真理。
『法無有我,離我垢故。』
真理無我,而小乘說眾生,認錯五陰为我,大乘则直接,說無我,亦無五陰,無入,處,界等。即金剛經,所謂無我相,人相,眾生相,壽者相下二句說無壽者及無人相。
『法無壽命,離生死故。』
「壽」是時間性,「命」是連續性,今以壽命合成一名詞,依理説無壽,無命,小乘人說,壽命長短,则不如理。以無眾生故则無壽命,既壽命,亦無生死可言,此無壽者相。以有生死才有壽,本無生死,壽命從何而有,離亦是無義。
『法無有人,前後際断故。』
「人」是六道之一,假名也。实無有人,若于無人中,認为有人,是顛倒性,人是相他物續性。与時間性有關係,時間是前際,中際,後際,相續,而不能分其初,中,後際之界限。不见为如何相續。则時間实無相續性,以時間無個性乃是生滅性。生滅性,相違不可継续。以時間無继续故,人亦無继续。小乘說,有前後際相續,大乘說,前後際不相续,無前後際,則亦無有人明矣。
『法常寂然,滅諸相故。』
法性空寂不生滅,本來無法,亦無生滅,諸法無体故,何生何滅,故法寂然。滅者,亦是無義。
『法離於相,無所缘故。』
諸法無体,亦無因缘和合,即使和合,亦不能成法相,既無法相,实無其境。故離諸所缘,缘即境,離者,非因人相離,实無法性名之为離。
『法無名字,言語断故。』
一切法本無名字,無語言之人,亦無語言可說,語言是假設法。「言語」者,绝無話可講,不应説話。眾生妄見其相,妄立其名,妄起言說,皆是多事。今維摩詰之言說,乃因言止言,雖言說,知是無言說,名字性空語言断故。諸經中說,「但有名字」,即言無名字無性,名是虚假,即無名字,以無語言。即不能立名字,語言虚妄,名字亦虚妄,由人假設,断者亦与離義同。
『法無有說,離覺观故。』
法不可說,以無心故。「覺观」是意根作用,突然想到「覺」,沉思是「观」。由意根覺观而发言說,無覺观,即無說,覺观乃強起之知見。佛說法非以覺观而說,佛有十八不共法,佛身口意,随智慧行,非覺观力。阿羅漢用覺观,但与凡夫之覺观不同。阿羅漢覺观,於佛法解脱,凡夫覺观,於六塵五欲起束缚。菩薩以般若智而說,亦非覺观,覺观属識非智,菩薩離覺观,不用意,而能說,雖於説等於响。
『法無形相,如虚空故。』
虚空無相,不可分别,不可說。一切諸法亦如虚空,如何可說。佛相亦無,猶如空,亦無說法。金剛經云,「若謂如來有所說法即为謗佛」。當知形相,非形相,是名形相,即等於虚空矣。
『法無戏論,畢竟空故。』----有説即是戏論,無实际故,無结果,究竟無其事。
法無我所離我所故。』 如夢時,做夢之人,为我,见有諸物屋宇等为我所。在未醒前,似有我,及我所。夢中变幻甚快,想即现前,全由妄念而现,实無我我所。吾人今所见者,亦同於夢。小乘說有我,要離我。說有我所,不可贪,不可取,此是小乘脱。在大乘本無我,亦無我所,我与我所,对待名詞而已。倘無我,焉有我所有?
『法無分别,離諸識故。』
法即分别境,分别法之真理,無分别,而有分别者識也。而实無眼耳等識,眼識为缘,生於眼識,以至意法为缘,生於意識。隨六處而生識,此識隨時可生,隨處分别於境,分别境,及分别心,皆是假法,因有識,故有分别,若無識,则無分别。
識無实体,若眼有識,应不用色塵为缘,而自有眼識。乃至若意有識,应不以法塵为缘,而自有意識。一切法無分别心,分别本自無体,可知無識。破有論謂「眼不见色,乃至意不知法,若如是知,是为智者」。若有見識,有分别,是为顛倒。分别但由觸而起,根塵無性,識亦無性。阿羅漢,雖無粗颠倒,無贪欲瞋恚愚癡等,但未離细顛倒,根本無明未断故。見有法無法,是根本無明。
『法無有比,無相待故。』
此即对待,當体由对而起。即無对之本体。例如長短,是一对,單在長方面,求長不可得。若在短方面,求短亦不可得。以長不自長,短不自短。见有長短,是虚妄见。对待法無对待法,離相待故,既稱为相待,就是無了,比是虚妄計執,云法無有比。比亦待義,反言之,法無有待,離相比故。
『法不属因,不在缘故。』
一切法無不徒因缘生,而真理中,無因,無缘,空理为真理故,法是果,一切法無果,以無因故,因即非因,缘即非缘。见世间法,见有因缘,是顛倒见,如夢中见有实有,若能覺悟,即無顛倒。
『法同法性,入諸法故。』
一切法同法性一样,法性者,一切法之体性。例如瓶是法,此瓶無性,法则無性。小乘説有無常性,大乘説無瓶,亦则無性可得。其性本空。一切法同一法之性,皆同是空性。真如性,常寂滅故,切不可将無有,作無常義,此法性言平等性,非指差别性,不可得,即同平等性。下文云「观身实相,观佛亦然。」观身不可得,观佛亦不可得。差别法,入於平等法。法皆同空性,故云入諸法故。般若經云「一切法,趣一切法」,则同此義。
『法隨於如,無所隨故。』
「如」与「性」同,如不可說,説即違背如理。如即法性,一切法皆如,無隨,無能隨,故云一切法,如如不动。
『法住实際,諸边不動故。』
实际者,为正確,为無变遷,为無生滅,一切法但有假名,而無实体。实際即空寂,以諸法实际故,諸边不動,有边,無边,亦有边亦無边,非有边非無边,如是諸边,皆不能動,法住实际者,即法無所住,諸边不住故。
『法無動摇,不依六塵故。』
一切法非六塵,有動摇是六塵,非六塵故無動摇,動摇是变遷,不依六塵即無顛倒。六塵是顛倒,尤以法塵为甚,法塵之变遷最快,諸塵皆時刻变遷,故有動摇。而实無六塵亦無法,故無摇動。以六塵不異空故,覺有摇動,即顛倒见。
『法無去来,常不住故。』
法無去來,以無住故,因無住故,無去來,來去是相对待,皆虚妄法,但有假名,实無去無來住。如來即無去,無來無住。諸法空故,何有去來住耶?
『法顺空,隨無相,应無作,法離好醜。』
一切法顺空義無可說,如下文殊師利,説不二法門云,「於一切法無言,無說,無示,無識,離諸问答」,即是空義。無相对有相說。無作对有作,空理实無对待。法無相,则隨無相而說。法離好醜,不可說,說即有好醜。法本離,而人不離,是人之咎,非法咎也。
『法無增損,法無生滅。』
法無增减,若說有增减,皆不如法説。諸法本自不生,今则不滅。法本寂然,故法無生滅。
『法無所歸。』---------------諸法本空,何所有歸,若有法可說则有歸趣。
『法過眼,耳、鼻、舌、身、心。』
法超过六根,六根所不能及,实無六根。心經云無眼,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。
『法無高下。』
高下是相对待,菩提不为高,烦惱不为下,一切諸法無相对。金剛經云,「是法平等,無有高下」,即是此義。
『法常住不動。』
常住对不常住言,实無常住,与不常住,故法常住不動。以寂滅不動名为常住,非有個常住法。
『法離一切观行。』---------观行属心識思想,法不由心識思想,思之即错。
『唯,大目連,法相如是,豈可說乎。』
此中总结上説法義,是不可說,而你不知而妄为人說得罪不淺。
『夫說法者,無說,無示,其听法者,無闻,無得。譬如幻人,为幻人說法,當建是意,而後說法。』
此是立意在先,說法实無說,示無表示。法不应說,不应示,不应听,不应闻,闻亦無得,說而不說,示而不示,听而不听,闻而不闻,得而不得。當如是說,如是听。今用警喻來說,譬喻弄幻術之士,变出幻人,而此幻人对幻人說話,此则無人説,亦無人听,夫說法者,當立此幻人作幻士对幻人說法之意,才可說之。雖终日説,然实不說。
『當了眾生,根有利钝,善於知見,無所罣碍。』
在說法之先,當了知幻人根性之利钝,再於其听說之時,而观其转机,無數人听法,各各隨時转机不同,菩薩皆能善於知见,此乃俗諦。上为真諦。
『以大悲心,讚於大乘,念報佛恩,不断三宝,然後說法维摩詰說是法時,八百居士。』
以大悲心,爱听法者,稱讚大乘,是爱佛法。佛既是提拔我等脱苦,我等应常有報佛恩之心。常念報佛恩,亦不断三宝,令三宝常住世間,利樂眾生。菩薩説法利生,与声闻不同,声利生功效甚少,菩薩利生功效超勝多矣。
故维摩詰說此法時,八百居士,發菩提心。說法是法宝不断,令眾生發菩提心为菩薩,即僧宝不断。行菩薩道,當來成佛,即佛宝不断,此即三宝不断的因缘。
『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。我無此辯,是故不任詣彼問疾。佛告大迦葉,汝行詣维摩问疾。迦葉白佛言世尊,我不堪任,詣彼问疾。所以者何,憶念我昔,曾於贫里行乞,時维摩詰來謂我言,唯,大迦葉,有慈悲心,而不能普。』
本品列举十大弟子,皆述被呵斥,小乘之大乘根甚微,故必呵斥之。所被呵斥者,或違理,或違事,迦葉有多位,今言大迦葉,简别其他。佛世有優樓频羅迦葉,伽耶迦葉。今指摩訶迦葉,非他同名者。迦葉是姓,從姓得名,此譯为大龟氏,印度喜用姓为名,如中國,好用地方得名。迦葉在俗時,是大長者,为道捨棄其富貴驕奢之習,依佛出家。乃行十二頭陀苦行,不擇.飲食,以消滅驕慢諸过,得道甚速。
『於贫里行乞,捨豪富從貧賤。』
简别不從富家乞,彼见世人之苦,因不作福,且更作罪,是以特别可憐而專向贫人行乞,令他作福,若我不向其乞,彼贫者,即無從作福,非为食而乞,待为令贫者作福而乞。立此心雖慈悲,而不能普及的过,应学佛次弟行乞,不擇贫富方合慈悲之旨。
『迦葉住平等法,应次行乞食。』
此依以理開示,平等法是理,平等理中,無贫,無富,亦無食。「住平等法」,贯通以下各句,大乘平等,無彼,無此,無好,無醜,無凡,無聖,平平等等。行乞是事,「次第行乞」,是平等事。则於理於事皆平等。住平等法者,即不捨平等法,平等法者,如如空寂。有了平等理,便有平等事表现。
『为不贪故,应行乞食。』
「不食」是理,第一義諦是「行乞」,是事,世諦是。住平等法,即不食,乞亦非乞,乞食是方便,平等法是智慧,平等法是对不平等説,凡有言說皆俗諦攝。维摩詰以此斥迦葉,意謂你是佛教代表人,而为眾生作福,应依平等方法,即違佛矣,又有何慈悲可言哉。
『为坏和合相故,应取摶食,』
食有多種,有搏食,觸食,識食等。而以搏食为最粗。为取其资養料,以養人之粗身,粗身若無搏食支持,则無法維持。搏食不外色香味觸四塵,身是四大所成,亦復如是,同是四大,借外四大,養内四大。「为破坏和合相故,应取搏食」者,此破坏指理上破坏,为令人覺悟,知非食不可,不食则和合相坏。此和合相,是假名,眾生不知,阿羅漢本來不必食,而要食者,乃为令覺悟他人,令知其是和合假相而受食。
雖食即非食。換言之,应云覺悟眾生故,应取搏食。因眾生不知是和合相,以为实有此相。和合相即無相,因缘生故,無人相。迦葉未有此慧,只知令生世福,失去真理殊为可失。金剛經云,「若世界实有者,即是一合相,一合相者,即是不可說,但凡夫之人,貪著其事」。此身和合相亦如是,应云,「若謂人是实有者,即是四大和合相,和合相,即非和合相,是名和合相。
『为不受故,应受彼食。』
阿羅漢,證無生果,不必受食,不受食是住平等法。眾生迷於受,则以受为受。菩薩则不受而受,不受是真諦,受是俗諦,以不受故,而不防终日受,此真俗圓融之理,是大乘義。
『以空聚想,入於聚落。』
聚落者,人聚之處,如鄉村,或城市,多人聚集處,皆名落聚。不可以村落为村落,村落是假法,聚散無定,忽有忽無如空聚一样。若住平等法者,當未入聚落之先,应作空聚想,不以聚落为实有,一切法亦尔。
『所见色与盲等。』
若住平等法,则见色不别。与盲人同等,皆不分别於色,金剛經云,「若菩薩住相而行布施,如人入暗,则無所见」等語,似与此義相違,但此中言与盲等,乃謂其不分别,非不见。平等法电,实無色,無香,無觸,無法,以慧眼观便見。
『所聲聞,与响等。』
上句约根説,此约塵境説。响聲实無,不可認定为有音聲。如金剛經云「若以音聲求我,是人行邪道」。當知聲非实有,如谷之响聲更虚妄。
『所嗅香,与風等。』
風不可嗅,無味故,是则闻香,闻臭,非臭,皆等於風之無味可嗅。
『所食味,不分别。』
食味中有鹹淡甘辛粗滑等種種味,若不分别即無味,眾生不住平等法故,分别於味。
『爱諸觸,如智証。』
冷暖輕重,凡是身所知者,名为觸。諸塵不一,故名諸觸,「受諸觸」者,謂身覺於諸境。如智証者,如小乘人智所証,之阿羅漢,即是証寂滅,即無法可受,其智所証,是証解脱,証解脱者,豈得谓有所受乎?
『知諸法,如幻想。』
法塵是心所思,过去未來之境,如电影忽有忽無,並無实体,故如幻相。阿羅漢本已離欲,已遠離六塵,今作如是說者,乃为教其住平等法,入於六塵,而不分别,则勝於须陀洹,不入色聲香味觸法。又勝於阿羅漢之離欲。
『無自性,無他性,本自不然,今则無滅。』
此示总结,六塵皆無自性,亦無他性,當初無塵,今亦無有滅塵。
『迦葉,若能不捨八邪,入八解脱,以邪相,入正法。』
八邪与八正道反,八解脱,又名八背捨,即背捨三界境。三界分四禪,四空,並欲界。背此束缚,即名解脱,八邪是三界之束缚。然八邪無自性,無他性,八解脱亦無自性,無他性,就以邪相而入正法,不必捨邪而入正。
『以一食,施一切,供養諸佛,及眾賢聖,然後可食』
以一食,施一切,故能以一食施一切,供養諸佛,及眾賢聖,此是理想而已。亦是受食之法式,若不住平等法,而妄作此想,即已成邪见,应行法食,则名法供養。
『如是食者,非有烦惱,非離烦惱,非入定意,非起定意,非住世間,非住涅槃,其有於者,無大福,無小福,不为益,不为損,是为正入佛道,不依聲聞。』
有烦惱即贪瞋痴,離烦惱,则無貪瞋痴。烦惱是凡夫,離烦惱是二乘,此謂非凡夫,非二乘。無入定,亦無散乱。無所謂世間,与出世間。其有施者,施好物無大福,施劣物無小福,以福德無故。其施汝者,不为益,不为损,是为正入佛道,不依聲聞。
有烦惱即贪瞋痴,離烦惱,即無贪瞋痴。烦惱是凡夫,離烦惱是二乘,此謂非凡夫,非二乘。無入定,亦無散乱。無所謂世间,与出世間。其有施者,施好物無大福,施劣物無小福,以福德無故。其施汝者,不为益,不施汝者,亦不为损。如是食者,是住平等法食,如此方名正入佛教。其意即是呵斥迦葉,汝若不能如是者,则为佛教中人,以真諦談俗諦妙哉。
『迦葉,若如是食,为不空食人之施也。』
若如是住平等法而食,方为不徒然食人之施,始能消受人之施,反之即不能消受,为空食施者之物,直是罪人。勿說捨富就贫,便是無上大福田。
『時我,世尊,闻說是語,欢喜未曾有,即於一切菩薩,深起敬心。復作是念,斯有家名,辯才智慧,乃能如是。其誰不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。我從是來,不復劝人,以聲聞辟支佛行,是故不任詣彼问疾。』
迦葉雖是为此慚愧,亦未肯發大乘心,只可不教人發小乘志罢了。
『佛告须菩提,汝行詣维摩詰问疾,须菩提白佛言,世尊,我不堪任詣彼问疾。』
须菩提亦如前三位一样,因從前被呵斥,至今毫無進步,故不敢代佛詣彼问疾。
『所以者何,憶念我昔,入其舍從乞食,時维摩詰,取我鉢,盛满飯,謂我言。』
须菩提与迦葉相反,專向富家乞食。維摩詰長者是富家,须菩提有一次入其大舍中,從其乞食,维摩詰即将其钵盛滿美好食品十餘種。
『唯,須菩提,若能於食等者,諸法亦等。』
諸法等者,於食亦等,如是行乞,乃可取食。以下教訓他,汝應住平等法而食。一鉢飯中有十餘種味,應食諸味,而不起分别,各種味皆同一無味。若见於食平等者,则於聖凡根塵等諸法,亦皆平等。
然汝须菩提,於此飯不平等,於一切法,亦不平等。则不应受食。應無食,無鉢,無世界,無身心,方是於食平等。一切有为法,當体即空,無性,何用分别。汝根本不平等,故捨貧從富乞。若明一切法平等之後,对於何等飲食,亦皆平等。
此以一切法,趣於味,而平等。以此平等智,会平等理,乃可取食,若不尔者,则不應食。「行乞」二字,欠顺文意,維摩詰是教其于食平等,应云,「如是」食者乃可取食,不过行乞,与食亦有關係,故亦得牽強用之。
此对小乘人之做不到,言其不平等,小乘有根本無明故,有分别,但断枝末無明。对於食物不贪爱,不瞋恚而已。以下所説皆是反語,於道理则不反。以諸法平等故,有何反与不反?
『若须菩提不断淫、怒、痴,亦不与俱。』
小乘以淫、怒、痴等为根本無明,生、老、病、死,諸苦皆從此來。汝须菩提,應不断淫、怒、痴,亦不与俱。断是二乘法,与俱是凡夫法。此则不平等,若见有淫,怒,痴。又见我離淫,怒,痴,他人不能離。此则有对象,不平等,不平等,更有何过此?
『不坏於身,而隨一身。』
小乘最後身,亦是善恶業,和合因缘。今證阿羅漢,已断烦惱業因,泯滅此身,为無餘涅槃。若是不坏其身,而能隨一相涅槃即平等矣。以無身,無滅,为一相。
『不滅癡愛,起於解脱,以五逆相,而得解脱,不解,不缚。』
汝不應滅癡愛,而起解脱,实無解脱,汝见束缚是错誤。「五逆相」者,弑父,弑母,出佛身血,弒阿羅漢,破和合僧,为五逆罪。此是無間地獄業,作此無間地獄業,而得解脱。以五逆相,無五逆相,無父,無母,無佛,無阿羅漢,無和合僧,亦無弒,故以五逆相故,而得解脱。在阿羅漢,见此五逆罪,为束缚之中最甚者,然罪性本空,故与一切法平等。解脱亦不解,地獄亦不縛。
『不见四諦,非不见諦』===不见四諦,是凡夫,见四諦是小乘聖人,大乘非见諦,非不见諦。
『非得果,非不得果。』
汝以为见諦得果,而实皆非,不得果亦非。得果是聖,不得果是凡夫,無聖,無凡,此是平等寂滅理。
『非凡夫,非離凡夫法。』
凡夫是假名無实性,六道眾生,名为凡夫,亦無凡夫可離。凡夫法,是指正報,受用贪瞋痴等,是凡夫法。離凡夫法,是二乘,大乘平等,理無凡夫,無離凡夫法。
『非聖人,非不聖人。』
小乘聖人,及佛皆非,非聖人,对聖人而言。聖人是俗諦,非聖人是真諦。但若認非聖人为真諦,则已成俗諦。
『雖成就一切法,而離諸法相,乃可取食。』
雖成就一切功德,功德亦非功德,離功德之差别相,不以功德为功。佛成就一切法相,亦離一切法相,世出世間,法皆平等。
『若须菩提,不見佛,不闻法,彼外道六師,富蘭那迦葉,末迦梨拘賒梨子,删闍夜毗羅胝子,阿耆多翅舍欽婆羅,迦羅鳩馱迦旃延,尼犍陀若提子等,是汝之師,因其出家,彼師所墮,汝亦隨墮,乃可取食。』
富蘭那迦葉是断見。外道,末迦梨拘賒梨子,及删闍夜毗羅胝子,皆是自然外道。阿耆多翅舍欽婆羅,是五热炙身外道,迦羅鳩馱,迦旃延,是說亦有亦無外道。尼犍陀若提子,説受尽苦樂,自然得道。是为外道六師。
汝须菩提,若不见佛,不闻法,而见外道,闻外道法,随外道六師出家,亦随其墮落恶趣,如此乃可取食。此邪正是平等無法性,佛法为正,外道为邪,外道必墮落,佛是度眾生之工具,眾生之機甚多,而眾生非眾生,佛亦非佛,法亦非法,此即平等。
『若须菩提,入諸邪見,不到彼岸,住於八难,不得無难,同於烦惱,離清净法。汝得無諍三昧,一切眾生,亦得是定,其施汝者,不名福田,供養汝者,墮三恶道。为与眾魔共一手,作諸劳侶,汝与眾魔,及諸塵劳,等無有異。於一切眾生,而有怨心,謗諸佛,不入眾數,终不得滅度,汝若如是,乃可取食。』
此段呵斥之語,更加厲害,謂若汝须菩提,要入六十二见,不可證阿羅漢。要住於入难,同入地獄,乃至生無想天等。不得謂無难,汝要同諸六道眾生一样,作諸烦惱業,離清净法。不但汝得無諍三昧,一切眾生皆得之。
勿以为独汝得此三昧。供養汝者得罪,勿以得福田,因汝有分别心,令施得罪,而不生福。供養汝者,同時墮三恶道。令罪極重,應作此念可算平等。此等言語,非是小乘之事理乃大乘平等理如此。汝應与眾魔共携手,与眾魔作眷属,汝与眾魔,及凡夫,皆平等無異想。
此在事相上說,则为勉強,如下文入不二法門品中,便有詳細說明,聖凡邪正皆無。皆平等真理。見有異者,为分别心,为無明,若無分别,则無魔,亦無塵劳。阿羅漢已断烦惱,实不起怨心。維摩說汝应於一切眾生起怨心,於佛则謗佛,於法便毁法,不許汝入眾僧之類。又终不得涅槃,不可謂汝快得滅度,若能如是平等,乃可取食。
『時我,世尊,聞此茫然,不識是何言,不知以何答,便置鉢,欲出其舍。』
意謂我不如此做,寧不食罢
『维摩詰言,唯,须菩提,取鉢勿懼。於意云何,如來所化人,若以是語,寧有懼不?我言不也,维摩詰言,一切諸法,如佛化相,汝今不應有所懼也。』
此中設譬喻以安慰之,如來以大神通力,作一化人,将上所說之事質难之,此化人懼否?當然不懼。今汝须菩提,亦是化人。彼不自知是化人,即無我見,我所說之一切法,說者,听者,皆如幻化,汝有所懼,是不知幻化。则無智慧,語言是幻化,言所詮義亦是幻化。故菩薩於般若波羅蜜多,心無罣碍,無有恐怖,有智则無所懼。观一切法,皆如平等故。
『所以者何,一切言說,不離是相,至於智者,不著文字,故無所懼。何以故,文字性離,無有文字是则解脱,解脱相者,则諸法也。』
文字語言性空,不可得,解脱相,即諸法性,即諸法平等,飲食是味法,語言是聲法,汝懼之念,是法法。汝小乘之解脱,是有缚之解脱,我説無苦,無樂,無因,無果,無凡,無聖,無縛,無脱之解脱法,如是矣。
『维摩詰說是法时,二百天子,得法眼净,故我不任詣彼问疾。』
能明瞭大乘法,见諸法平等理,名得法眼淨。
『佛告,富樓那弥多羅尼子,汝行詣维摩詰问疾。白佛言,世尊,我不堪任,詣彼问疾。』
以父母之名,而立其名,富樓那是其父名,弥多羅尼子,是其母名。富樓那弥多羅尼子,是依主釋,此阿羅漢,舌根最利,辯才最超卓,为說法人第一,但在小乘人中言第一。在菩薩中,则不堪應对矣。故亦不敢往問疾。此等情形,维摩是早已知之,乃故意示疾以引起各弟子,各说述其曾說之語,以表现彼一生工作之大成。
『所以者何,憶念我昔,於大林中,在一树下,为諸新學比丘說法。時维摩詰,來謂我言,唯,富樓那,先當入定,观此人心然後說法。』
此中述不敢往问之原因,「大林」即大树林,印度天氣炎热,多以树林为依處。尤其是比丘,更多住於树林中。「新學比丘」,指新出家學小乘之人,而实此比丘有大乘根性,但富樓那不知,故维摩詰來呵斥,謂汝不应如此乱說。应先入定观此人心,然後可説。因入定,定力充足,则有他心,宿命通,能观人心,要用宿命明,方能观到此等人心。此心,指其人往時作業之經过,即善根。应云,观趾人智力如何,此等人,往時是大菩薩,今反为小乘比丘,乃被業障蔽不自知,而汝又不知助他,反説小乘法以加其障,实是害他,则大错特错。
『無以穢食置於宝器。』
宝钵盛妙品,若用以盛穢食,则不配,雖不配,鉢亦無能为力而不納。汝不入定观机,而为此比丘说小乘法,正等於以穢食,置宝器無異。
『當知比丘,心之所念。』
即观其往時念何事,思何事,修何事,此句应接前「入定观此人心」之下。
『無以璃琉,同彼水精。汝不能知眾生根源,無得发起以小乘法。』
琉璃是青色宝,水精不是宝。汝以菩薩为聲聞,将大机當小机。猶以琉璃作水精,以贵为賤。汝实不知其來歷,不能知其根之深,源之远。汝但見流而不見源,见树而不见根。如老树己断树幹,復出小枝小葉,汝即以为小树,不知地下有大根在。汝但眼见小水,即以为小水,而不知其源之远。
汝以小乘法而發起,则小根源矣。此等比丘,被業障蒙蔽前因,而不自知,若汝不为其掀起障蔽,已是汝之过况又更以小乘害他,真乃火上加油,罪大極矣。
『彼自無瘡,勿伤之也。欲行大道,莫示小徑,無以大海,内於牛跡。無以日光,等彼螢火。』
肉之損坏者为瘡,此比丘無小乘種子,唯有大乘根性,是自無瘡。而汝以小乘法与之,即伤害於他。此比丘,是求佛道之人,又並非初學,向來行大路,汝今教以小乘法,是示小徑。大海之水甚多,若将大海水,安放於牛跡中,必藏不下,大海水,喻大乘机,牛跡,喻小乘教。今以大乘机,安於小乘,是汝罪过。大乘智慧,如日光,能破大地之暗,小乘智慧,如螢火光力甚微。汝不可以大乘人,當作小乘人一样视之。諸比丘闻此消息,知维摩詰當然有善法教之,必喜出望外。
『富樓那,此比丘,久發大乘心,中忘此意』
大乘心之條件甚多,而最重要,是發菩提心,立求成佛之志。此等比丘,因未得不退轉故,致退墮落。实则大乘心已發甚久,唯是於其中闻忘記了行菩薩道之志心。彼昔時已於五百佛所,植眾德本,今其大乘心雖然忘了,但並非失。
『如何以小乘法,而教導之。』
此句是怪責之詞。汝只能教小乘機,若教大乘機,则为有害。若大乘人,见有小乘機,不堪受大法,寧可不說,断不教小乘。
『我观小乘智慧微淺,猶如盲人,不能分别一切眾生根之利鈍。』
小乘雖有智慧,不多,不深,無大用處,猶如盲人,只见黑暗,不见餘物,但能摸索。小乘人智慧小故,不能分别眾生之信等五根,是利,是鈍,或幾根利,幾根鈍。或前利,今鈍,前鈍,今利,或俱钝,俱利,若鈍者,亦可擦之今利,此则小乘智慧,所办不到之事,殊深嘆惜。
『時维摩,即入三昧,令此比丘,自識宿命。曾於五百佛所,植眾德本,迴向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,即時豁然,还得本願。』
此中述摩詰之工作,彼入三昧令此比丘自識宿命。由其三昧力,起神通作用。现出往時之事境,今此比丘,各各自见知道記得宿世之事業。曾經於五百佛所,植眾德本。迴向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。「植眾德本」者,德是佛德,「本」如成树有根为本。「眾本」即不止一树,所種之树甚多,後來尽忘了,雖忘不滅。諸比丘,由自識宿命故,忽然得悟,恢復從前菩薩願,还歸本業。識正本切音誌記也。
『於是諸比丘,稽首禮维摩詰足。』
比丘是小乘依小乘規制,本來不能拜俗人,今比丘,而拜维摩詰者,乃以菩薩拜菩薩,非禮俗人。
『時维摩詰,因为說法,令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不復退轉。』
因此比丘已復本心故,维摩詰即为其説法,令其得不退轉,今後不再愁墮落,或忘失,此显维摩詰,能轉不退轉輪。在法華經中,說富樓那,边諸佛說法人中最为第一。则知富樓那,本是一乘菩薩示现,但为引导钝根菩薩,方便示作小乘人,维摩詰是一乘人示现。
『我念聲聞不观人根,不應說法,是故不任,詣彼问疾。佛告摩訶迦旃延,汝行詣维摩詰问疾,迦旃延白佛言,世尊,我不堪任詣彼问疾。』
迦旃延,是外道小種族,於佛教中,辯論第一。佛遣其往问疾,仍然是不堪任。维摩詰之作風,每对俗人,必劝教。对佛教徒,必呵斥。此全为促其進步作用。破其憍慢故矣。
『所以者何,憶念昔者,佛为諸比丘,畧說法要,我即於後,敷演其義,謂無常義,苦義,空義,無我義,寂滅義。』
佛昔時,为諸初發心比丘,畧說法之大要。迦旃延恐其不明瞭,乃於其後,將佛說之大要,詳细分析,所說者是無常,苦,空,無我之義。此是小乘之四大要綱法。「苦義」,是從外來之種種苦,「苦諦」,樂亦是苦。三界皆苦,天人亦苦。因苦故受樂,樂亦是苦,知是苦,则應捨。「空義」,言諸法断滅。既是無常,终歸消滅。
「無我」,眾生因我所故,有我。其实五陰,六入等因缘生,何處有我?外道以神为我,或以心为我,或以識为我,或以知覺为我。執我遍十方世界等。不知自身無我,萬物亦無我,「寂滅意」,即涅槃,即安樂,無苦,無無常,無三界生死,是寂滅。小乘法如是。以下维摩詰,斥其說此法为不當。此法只合小乘机,然諸比丘中亦有大乘根性,不應对彼詳示此法。佛先为彼説者,乃过度時期耳。汝不可作为,究竟彼岸。
『唯,迦旃延,無以生滅心行,説实相法。』
生滅心,是不平等心,無大智慧,不能說实相平等法。汝但用生滅心,說生滅法,未知不生滅之真理。佛雖然·説無常等法,乃是实相法,真实之法。應以不生滅心,説不生滅实法。汝不知佛意,则不应以生滅心行,説实相法。便成違佛,違机,之妄談戏論。
『迦旃延,諸法畢竟不生,不滅,是無常義。』
维摩詰,得無生法忍,以寂滅心,說寂滅法內外諸法,皆無生,無滅,世界,及眾生,皆無生,無滅。此是無有常之義,名为無常。小乘人见生滅遷流,为無常義,不遷不变,为常義。六道中無有常義。虚空及涅槃,是常義。
外道説我,是常,是遍。维摩詰說,無有常,名無常,畢竟無法,何有常可言,常既不可得,云何有無常。则是無有法,無有常。此言無常,是破常執大乘意,謂根本無有常,無無常。小乘以從有法,变遷为無常。於本來無有常,而作为有常。於本無有法,而以为有法,皆顛倒見。
『五受陰,洞達,空無所起,是苦義。』
迦旃延,五陰熾盛,是苦。復受外來種種苦,逼甚苦。大乘説無苦,五受陰者,五陰皆是受,又名五眾,五蕴。「洞達」者,即通達其空,本來無五陰,汝說苦,未得苦之真義,苦实無相,五陰尚無,况能超苦。應云,五陰虚假,苦亦是假,追尋苦之真義,则成实相義。知苦之真相,则为無相真理。迦旃延説的是俗諦,维摩詰說的是真諦。
『諸法,究竟無所有,是空義。』
諸法畢竟無所有,即諸法無性,乘説諸法由败坏,而断滅为空,不知根本無所有,後何而坏为空。
『於我,無我,而不二,是無我義。』
我是凡夫,無我是二乘。我,与無我,同是一理。小乘,以離我,为無我。大乘,即我为無我。言有我無我皆对待起,或於法为对待,或以人作对待,皆是無我,不必破我見,为無我。
『法本不然,今則無滅,是寂滅義。』
諸法本來不有生,今亦不有滅,本無有,即本無滅,不是從有,而消滅名滅,如有灯,方言灯滅,若本無灯,何所滅?一切眾生,本來涅槃,知諸法本來無有,即無生死,無涅槃,此是寂滅。佛雖説無常等義,而佛意不如汝所說。佛治小乘,及大乘,皆是过度作用,不得已而說,是方便説,非真实義。佛意实在於一乘,諸有所作,常为一事。为凡夫說小乘,对小乘說大乘皆是为实施權。不久则開權,显实,說法華。
『説是法時,彼諸比丘心得解脱,故我不任,詣彼问疾。』
諸比丘闻此法正投機,故即時心得解脱,即時通達有無常,五陰本空,諸法無所有等義,不但解脱凡夫,亦解脱二乘,知小乘非真解。雖較凡夫为輕,亦仍属束缚。我迦旃延,雖闻此法,而無比智慧。故我不任詣彼问疾。
『佛告阿那律,汝行詣维摩詰问疾,阿那律白佛言世尊,我不堪任詣彼问疾。』
此是佛之徒弟,諸弟子中,天眼第一者,謂於聲聞人中,为較勝一点。
『所以者何,憶念我昔,於一處經行,時有梵王,名曰嚴浄,与萬梵惧,放净光明,來詣我所,稽首作禮,問我言,幾何,阿那律天眼所見,我即答言,仁者,吾见此釋迦牟尼佛土,三千大千世界,如观掌中菴摩勒果。』
「經行」,本是为修道,而经行,阿那律已証無學,非为修道之經行。時有梵王,親自來问,其天眼能见幾远,答云,見三千大千世界,清清楚楚,等於观掌中果子一般,一目了然。「三千大千世界」,即佛世界,为三千日月所照之地方。
『時维摩詰,來为我言,唯,阿那律,眼所见,为作相耶,無作相耶,假使作相,则与外道五通等,若無作相,即是無为,不應有見。』
外道亦有五通,天眼具足,若汝以有相见,则与外道有何分别?若謂無作相见,即同無为,不可有見。
『世尊,我時默然。彼諸梵,闻其言,得未曾有,即为作禮,而問曰,世孰有真天眼者?』
諸梵天,闻维摩詰之言,欢喜之至,得未曾有,欲追求其究竟,故问世間上,誰有真天眼呢?
『维摩詰言,有佛世尊,得真天眼,常在三昧,悉見諸佛國,不以二相。』
十方佛,与釋迦佛,皆同等得天眼。佛常在三昧中,见十方微塵世界,而不以有相见,亦不以無相见,则無所不见,见有相,即非有相,即世界,非世界,又非见無世界,见無亦非無,见幻化世界便了。此维摩詰,教人渴慕佛高见,以大乘天眼,压倒小乘天眼。
『於是嚴净梵王,及其眷属,五百梵天,皆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,禮维摩詰足已,忽然不现,故我不任詣彼问疾。』
『佛告優波離,汝行詣维摩詰疾。優波離白佛言,世尊,我不堪任詣彼问疾。』
優波離,亦如是,不敢往。城中種種人,皆自動往问疾,何以佛弟子皆不敢往呢?此有三種因,其意謂我是阿羅漢,又我常近佛,如不能應对,太失面子,而且我曾受其呵斥,至今無進步,更不敢住。
『所以者何,憶念昔者,有二比丘犯律行,以为恥,不敢问佛,來问我言,唯優波離,我等犯律,誠以为恥,不敢问佛,願解疑悔,得免斯咎,我则为其,如法解說。』
律是佛所制定之律,犯律行者,於大戒中,随犯一種,即不合法,不道德。比丘,不敢问佛者,因问佛,必當大眾之前公開,因以为可恥,不如问優波離,願为講說解釋我之疑惑,及懊悔,悔者,悔恨己作错,不知将來如何为疑,故须請求解釋。
照十戒律說,持则得福,犯则得罪。罪有性,遮,二種,佛惟説性罪,後來才加遮罪,性罪是普通的,無論是佛教徒,非佛教徒,作之皆有罪。遮罪,是遮止不作,若作则犯。性罪是不必說,遮罪從佛教徒方面得的,若不信佛则無罪。即此言犯律是犯性罪,在小乘未証阿羅漢,则有犯性罪。二比丘既來问我,即如佛之法,而解釋之。
『時维摩詰,來謂我言,唯,優波離,無重增此二比丘罪,當直除滅,勿擾其心。』
如汝優波離所説,非解其罪,唯增其疑悔。汝當寂滅除其疑悔,勿增其罪方合,若汝説有人,有犯,有罪,有報等,则是擾其心,令其不安的了。
『所以者何彼罪性不在內,不在外,不在中间,如佛所說,心垢故,眾生垢,心净故,眾生浄。心亦不在內,不在外,不在中間。如其心然,罪垢亦然,諸法亦然,不出於如。』
罪不是有性,不在身內,不在身外,不在世界内,不在世界外,亦不在身心世界之中間。罪在何處呢?如推求,罪性不可得。又諸佛亦如是說,「心垢故,眾生垢,心净故,眾生净」。
有心,有佛,是心垢,垢即污染義,心不在內,不在外,不在中間,即是净,有心即有罪。若有心作福,福则有限,有心作罪,罪则無量。
若無心誰作罪,若無作,何有罪無罪,何有報。三界六道眾生,皆由有心故,有無明,而行,而識,而名色,乃至生,老,死。心既不住在内,不在外,不在中間,罪垢亦不在內,不在外,不在中間,故云,如其心然,罪垢亦然,諸亦然一切法空,一切法平等,若說是有,则为罪过,犯戒本是六道眾生之事,二乘尚不应有犯戒,罪是從思而起,思是妄想,非定实有。妄心虚假無性,當体即空,説十戒,亦不过为愚人作过度曰假設。
若菩薩应是無戒無犯。「不出於如」者,諸法不出於如之範圍也。如不可說,若言諸法不如者,是颠倒所见,如与不如,在乎迷与悟,等於開眼与閉眼。如者,不用考察,已知其空。即般若波羅蜜,依如此說,即無犯罪,無疑悔無懺,亦無清净。
(下轉卷六)